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如何举证

嘉善律师 2025-04-10
法律分析:
(1)在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里,举证责任分配有明确规则。患者要承担部分举证责任,需证明和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,可通过病历、挂号单等证实;还要证明自身遭受损害后果,像诊断证明、伤残鉴定等可作为证据。
(2)医疗机构也负有举证责任,要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,且不存在医疗过错,需拿出证据表明医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。
(3)若患者无法完成全部举证,但能证明医疗机构有伪造、篡改病历等情况,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。所以患者要注意收集留存就诊资料、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据,便于维护权益。

提醒:
患者应及时全面收集证据,若遇到复杂案情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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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在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,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明确,患者和医疗机构各有举证义务。患者要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及自身遭受损害后果;医疗机构要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且不存在医疗过错。若患者能证明医疗机构有伪造、篡改病历等情况,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。
2.解决措施与建议:
患者应积极收集和妥善留存相关证据,如病历、挂号单、诊断证明、伤残鉴定、就诊资料、费用票据等,为维权做好准备。
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进行医疗行为,留存好能证明自身无过错的相关证据。
双方若对举证责任和证据存在争议,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,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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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,患者要证明与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和自身损害后果,医疗机构需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及自身无医疗过错;若患者能证明医疗机构伪造、篡改病历可推定其有过错,患者要注意收集留存证据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在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里,举证责任有明确分配。患者需提供病历、挂号单等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,用诊断证明、伤残鉴定等证明自身遭受了损害后果。而医疗机构则要拿出证据证明其医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,与患者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且自身不存在医疗过错。若患者虽不能完成全部举证,但能证明医疗机构存在伪造、篡改病历等情形,法律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。所以,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应注意收集留存就诊资料、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据,这对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。如果您在医疗事故赔偿方面遇到问题,或者对举证责任还有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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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患者举证方面
患者要积极收集能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证据,如病历、挂号单等,同时收集证明自身损害后果的证据,像诊断证明、伤残鉴定。还应注重收集留存就诊资料、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据,以维护自身权益。

(二)医疗机构举证方面
医疗机构需拿出证据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,以及自身不存在医疗过错,即证明医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。

(三)特殊情况举证
若患者无法完成全部举证,但能证明医疗机构存在伪造、篡改病历等情形,可使医疗机构被推定有过错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,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:
(一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;
(二)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;
(三)遗失、伪造、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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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,举证有规则。患者要证明与医疗机构有服务合同关系,可提供病历、挂号单;还要证明自己受到损害,像诊断证明、伤残鉴定。

2.医疗机构要证明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,且自身无过错,即证明医疗行为合规。

3.患者若不能完成全部举证,但能证明医院伪造、篡改病历,可推定医院有过错。患者要注意收集就诊资料、费用票据等维护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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